周春华 律师
于 1997 年 10 月进入盐城国磊律师事务所实习, 1998 年取得律师资
格,从业十年来,办结各类案件近八百余件,其中接受上诉人委托的民商案件中有多起案
件被二审法官采纳观点,将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,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 2005
年接受公民丁红祥、杨祝勤委托起诉盐城市 ** 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撤销征收计划外社会抚
养费决定书行政诉讼一案,后法院判决撤销该决定书获胜诉。本人尤其擅长办理损害赔偿
纠纷,曾成功办结二件发生伤害后果十多年前的老工伤案件,最大利益的保护残疾人权益。 联系电话: 0515 — 889010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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